第270章 线索
李易的视线转向了周围,大街上车水马龙,行人不断,但人们看向他的目光都很怪异,有的甚至还拿着手机在拍照。
李易无视了这些目光,脑海中瞬间闪过了大量能快速赚到现金的想法。
又是极短的时间,李易就筛选出来了三个成功率最高的方案。
正当他准备去做的时候,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缓缓的停在了路边,从副驾驶位上下来一个中年男人。
“李先生,你好,这是我们小姐给你的。”
李易目光飞快打量了一眼这个中年男人,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,只是看面料和裁剪,就知道价格不菲。
他气度不凡,透着文质彬彬的味道。
“洁癖、眼高于顶、自命不凡。”
李易的大脑却在一瞬间,给这个中年男人作出了精准的画像。
李易得出了结论,并没有产生什么情绪,而是看向了对方递过来的一个厚厚的牛皮袋。
“你们小姐是沈沁?”
中年男人微笑着点头道,“是的,小姐猜到你可能是遇到了麻烦,所以身上没钱。
你不要手机,她就让我特意开车追了上来。
这些现金你先拿去用,等李先生解决了眼下的麻烦,以后再还给小姐。”
李易略微思索了一下,非常干脆的伸手将那个牛皮袋接了过来。
“告诉我一个联系方式或者地址。”
中年男人笑着指了指那个牛皮袋,“小姐的手机号放在里面了。”
“谢谢。”
李易道谢之后,没有任何废话,拿着那袋钱转身就走。
中年男人看着李易远去的身影,他脸上浮现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,当即便打开车门上车。
劳斯莱斯在路中央掉了一个头,又朝着公园的方向驶了去。
李易沿着马路走了没多远,就看到街边有不少小吃店。
他当即走了过去,找了一家粉店,先点了两碗米粉,然后看向了手上那个牛皮袋。
李易没有打开数里面的钱,他其实在入手的瞬间,就已经从重量和厚度判断出来,里面装的应该是2万块。
“大学组织的这种户外采风,正常情况下都是租用大巴。
沈沁却有一辆价值近千万的劳斯莱斯库里南跟着,身上随时带着几万块钱现金,还有一个司机和一个管家身份的人服务。
这不是一般的富人,应该是这座城市权力金字塔顶端的那一小撮人。”
李易一念至此,迅速清空了脑海中的念头,因为沈沁是谁,跟他没有任何关系。
李易闭上眼睛,脑海中刹那间就浮现出了那具尸体死时的画面。
这个画面不是回忆那么简单,而是仿佛时间倒流一般,李易重新出现在了那间房子里面。
他能够清晰的回忆起屋内每一个细节,包括他观察到的尸体上的伤口、尸体的气味,每一件家具的摆放位置和上面的纹路都在这一刻还原了。
这种感觉就像是在脑海中播放一段高清的视频,在这个状态下,李易可以精确地还原房间内的一切细节,调整“视角”,进行放大、缩小和不同角度的观察。
李易明白这不是超能力,而是强大的空间感知能力和记忆力结合起来的产物。
因为他发现自己能调整的角度,都是他曾经看到过的,如果不是自己看过的角度,他就没办法调整。
但是这种恐怖的能力,对普通人来说,已经跟超能力无异了。
“死者面部的表情和眼神,证明他在临死前经历了极度的痛苦和恐惧。
尸体从上到下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地方,再加上地上散落的锤子、刀片和剪刀都沾满了干涸的血迹,显然被频繁使用。
对方不只是在逼供,还在享受这个过程。
那么可以肯定的第一点是,凶手是一个变态。
死者有我日记本的线索,那么对方大概率就是敌人,他有没有可能是那个‘1’?
不,不对。
‘我’将1单独列了出来,显然1的威胁更大。
但既然对方是冲着我来的,如果我那个时候已经晕在屋内,他就不必大费周章的逼供了。
也就是说‘我’是在死者死后才进屋内的,目的显然也是找日记本,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昏迷了过去。”
李易像是在播放视频一样,不断的调整角度,开始观察尸体上的每一个细节进行分析。
“死者手指呈现出异常的弯曲状态,这是长时间使用键盘的职业习惯导致的‘键盘手’。
程序员、作家、黑客、财会人员等等......
他体型偏胖,腹部突出,双腿肌肉松弛,典型的缺乏运动的宅男体型。
那最大的可能是黑客?
黑客能窃取到一些机密文件,凶手是要他手上掌握的东西,才会刑讯逼供。
难不成我的日记是电子档?”
李易皱起了眉头,暂时将这些疑惑压下来,又开始观察其他细节。
“他身上穿的衣服面料高档,颜色和款式过于鲜艳和炫目,袖口的白色衬衫还绣着显眼的LV标志。
皮鞋也是同样的奢侈品牌,但是鞋面上的金属装饰品闪闪发光,款式略显俗气。
手上戴的是金光闪闪的腕表,表盘上镶满了钻石,都太过于耀眼。
这一切都表明了,死者是短时间内暴富的,品位都还没来得及跟上,只知道用堆砌奢侈品的方式来炫富。
这也更加证明了,凶手不是求财。
而能这么富的职业,最大的可能只有黑客。
死者或许掌握了一些权贵见不得人的秘密,从别人那里敲诈了大量的钱财,成为了他的取死之道。”
李易想到这里,他心中蓦地一动。
“除了黑客,还有一种可能暴富,对方是拆迁户!”
李易想到了刚才醒过来的那个房间,那里明显是在进行拆迁爆破,也就是说死者可能是拆迁导致的暴富。
“死者和凶手不会无缘无故的去拆迁房里面。
虽然有可能是凶手将死者绑到那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去的,但是对方没有必要多此一举,特意带着死者去七楼。
对凶手来说,在一楼和七楼并没有区别。
那个地方大面积拆迁,方圆几里都没有人,附近也没有监控和路灯,到了晚上就是黑灯瞎火的。
叫天天不灵,叫地地不应,是刑讯逼供和杀人灭口的好地方。
那间房子极有可能就是死者的,他可能是将日记本藏在了即将拆迁的老宅里面。
死者先去了七楼的房间,想要找日记本的时候,被跟过去的凶手给抓住,刑讯逼供出来了日记本,遭到了灭口。
只要查到那间房的屋主是谁,那就有可能确定死者的身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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